各二级学院:
为全面落实学校工作会议精神,促进学校学科、专业建设,提高教师教学、科研水平,改善教学师资队伍,学校颁布了《客座教授聘任管理暂行办法》、《“丹江学者计划”实施办法》,请各二级学院结合自身发展现状,依据文件要求,认真落实文件。请化材学院和生物学院将客座教授表格于3月10日前上报干部人事处,客座教授聘用3月中旬落实到位.各学院2016年落实1名客座教授和1-2名丹江学者。
附件:1、商洛学院客座教授审批表
2、商洛学院“丹江学者计划”申报表
教师发展中心
2016年2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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